9D215 餐飲衛生與安全管理

概說

一. 餐飲業的定義及分類

 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6年1月第10次修訂之「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」,將「餐飲業」定義為「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之行業;餐飲外帶外送、餐飲承包等亦歸入本類。」餐飲業細分為餐食業(餐館、餐食攤販)、外燴及團膳承包業、飲料業(飲料業、飲料攤販),其中「餐館」為從事調理餐食供立即食用之商店;便當、披薩、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;「外燴及團膳承包業」則為從事承包客戶於指定地點辦理運動會、會議及婚宴等類似活動之外燴餐飲服務;或專為學校、醫院、工廠、公司企業等團體提供餐飲服務之行業;承包飛機或火車等運輸工具上之餐飲服務亦歸入本類(行政院主計處,2016)。餐館依供餐內容區分,包含:中餐廳、美式餐廳、歐式餐廳、日式料理、南洋料理、異國料理等。